《集美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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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向我校捐赠1000万元

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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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9月10日,我校与兴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相支持、共谋发展的原则,缔结全方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标志着双方将积极携手,融合各自优势,在产学研金融等多领域开展长期合作。
  副校长曹敏杰与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业务管理部总经理柯楷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协议。校长李清彪、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行长洪枇杷等共同见证签约仪式。柯楷代表兴业银行向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1000万元,用于支持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李清彪代表学校向兴业银行回赠牌匾。
  根据协议,双方除了在日常资金结算、短期资金周转等常规金融服务领域开展合作外,还将围绕项目融资、产业基金、资本保值增值、产学研金
融、实习实践基地共建等进一步深化合作。兴业银行将充分发挥自身多金融牌照和多市场运作的优势,结合在科技金融、大数据平台、合作渠道等方面的特色资源,助力我校智慧校园建设、产业孵化基地建设以及产学研成果落地转化,为广大师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各种便利服务。
  近年来,我校积极构建学术交流平台、教学合作机制、成果推介渠道,支持兴业银行在经济管理、金融、产业等领域的行业调研、专题调查、课题研究、人才培训等。我校财经学院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正在探索构建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双方共建长期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对培养面向厦门特区建设的创业型高级金融人才和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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